关于农转非后土地拆迁补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4-06-06 15: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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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我家就是这样情况,1999年全家户口都迁出,但是村里面并没有收回耕地,而且在2005年还给我家办理了“承包经营权证”,地也是我家一直种着! 可是现在修公路要占地,村里面却不给补偿款! 按说1999年户口就已经迁出,2005年又给我家办理了“承包经营权证”,而且一直也没有收回耕地,说明村委会是认可我家拥有承包权的,现在要占地了,不给补偿款了,我该咋办?注:户口迁出以后妈妈完全没有收入,哥哥和我也没有稳定的正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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