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钢律师亲办案例
原与顶
来源:刘钢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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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平原,日辛劳而所收少,仅糊口,颇怨。日与邻人诉。其邻人曰:"去此不远有一山,高数仞。若居于顶可半做而倍收。共往之何如?"笑曰:"能否?".而心内窃思之。过数月,终决。遂约其邻人共往,邻人欣然。
  翌日,结伙而行。近一时至山下,仰,果高数仞,耸入云,其势陡峭。隐约间似有路、径至顶。遂登。初,有路宽且坦,且同行者众,未觉他。谈笑间已至三之一处。渐径窄且陡,登难,略感疲惫,而同行着半数退,略有悔意。然思"登顶可半做倍收"遂继。愈难行,几无径,需攀爬而前,同行者几尽退。至三之二,疲惫不堪,无立之力。而山势陡,无可坐卧之地。见一树于崖上斜出,下深无底,甚恐。然无他处,无奈依之而憩。大悔。"吾居原之上,虽倍做而半收,然未如此之难,何故登此山?"欲继,恐无力至顶;欲退,又思半做倍收之地。不觉而嚎啕,失手而坠。"忽醒,方觉一梦也。
  思其,居原者知登顶者之荣,未见登顶者之艰。若无力登顶,不若不知有顶,无诱。若知己无力登顶,且不可勉为之,至进退之两难。然,未登者,怎知己无力登顶;怎肯认己无力登顶.故终至两难之地方知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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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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