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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经验】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来源:陈福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5-23
浏览量:1518

【律师点睛】从诉讼角度来看,对被告形成威慑力的,除了法院的权威外,还有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是原告保障判决可实现的必要手段。

【诉讼经验】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

【基本步骤】

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注释:以湖里法院为例,一般案件先收件后7天内立案,但如果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当场立案。从变通的角度上看,申请财产保全是可以放弃的,却又可以达到当场立案的效果。

二、提交财产保全担保书、财产线索清单。

     1、担保人及其配偶签署担保书。

     注释:担保人,可以是案外第三人。

     2、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原件)。

     注释:房地产在银行抵押的,可以复印产权证并由银行加盖核对无异章(落款时间)。

    3、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落款时间)。

    4、结婚证(复印件,签字,落款时间)。

    注释:未婚的,需要开具未婚证明。

三、缴纳保全费。

【担保财产】

     1、现金(等额)。

     2、房地产。

     3、车辆(参考折算标准:新购车辆按70%;3年以内50%;3年以上10%)。

     4、担保公司保函+保全标的30%现金。

     注释:担保财产因地而异。比如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般不接受设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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