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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办企业兼并合同公证,公证的效力如何?
来源:陆宇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量:261

  一、如何申办企业兼并合同公证,公证的效力如何?

  企业兼并合同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兼并方与被兼并方所签订的企业兼并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现有的兼并方式主要有: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控股式等。

  申请办理企业兼并合同公证的当事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的主要材料证件有:

  1、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法人资格证明及代理人资格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2、兼并意向书;

  3、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兼并的批文、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兼并的决议及主管部门对兼并的批文;

  4、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核查后出具的资产评估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债权债务清理报告;

  5、被兼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6、有关处理落实兼并中涉及到兼并方、被兼并方与第三人关系的材料;

  7、有关兼并的会议记录或备忘录;

  8、兼并合同文本;

  9、公证员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合同公证的效力:

  1、合同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

  2、合同法第4条规定: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合同法第44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合同公证在合同中的作用就是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

  5、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

  6、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为生效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度。

  7、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编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进行公证的事项

  1、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

  2、合同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内容十分复杂,专业程度较强。

  3、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是十分必要的。

  4、公证机关对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我国法律等,要进行认真审核。

  5、合同公证范围:合同法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箱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T程合同、运物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还包括十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土地承包合同、联营合同、电子网络使用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企业兼并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劳动合同、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各种类型,都可纳入合同公证范围。

  6、在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具体收费可以到公证处咨询。

  7、建议委托律师起草或审查一下,然后再去公证,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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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陆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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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44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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