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轩律师亲办案例
男子缓刑期内又诈骗百万,挥霍一空获刑十二年
来源:蔺轩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6
浏览量:63

  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间,葛某某先后在多地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合计诈骗既遂108.86万元。

  2018年5月,葛某某谎称其认识公安局某领导,可以帮助被害人陈某办理矿山采矿许可证,骗取陈某信任后,葛某某以需“好处费”打点关系为由,骗取陈某90万元。

  2019年3月30日至5月30日,葛某某得知吴某欲购买奥迪轿车,谎称自己能找到质优价低的购车渠道,且有购车返点钱,吴某相信后遂委托葛某某代为办理。葛某某先后虚构要交“购车定金”“购车金融服务费” “购车保税钱”,需在某贷款APP上进行贷款方能办理车贷等理由,骗取吴某6.86万元。

  吴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5月31日,葛某某在出租房内,假借吴某的名义,骗取王某8万元。一周后,葛某某向王某出示伪造的两张5万元、30万元的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谎称已归还所欠王某的10.5万债务,但因银行卡被冻结24小时后才能到账。在骗得王某信任后,又以因归还金额超出债务需王某返还多余钱款为由,骗取王某4万元。

  被告人葛某某将行骗得来的钱财,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另外,葛某某还诈骗未遂5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葛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人民法院对葛某某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以上内容由蔺轩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蔺轩律师咨询。
蔺轩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4584好评数16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北京兴展律师事务所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蔺轩
  • 执业律所:
    北京兴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87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24号北京兴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