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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分享取保候审的人员判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来源:胡海春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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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分享取保候审的人员判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是相对比较轻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嫌疑人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的人员判有期徒刑怎样执行?针对相关问题专业律师平台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专业律师平台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以下内容可供学习,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一、刑事辩护律师分享取保候审的人员判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如果刑期三个月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刑事辩护律师分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刑事辩护律师分享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如果刑期三个月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如果您有什么不懂的地方,点击专业律师平台咨询,会有专业律师为您在线一对一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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