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律师亲办案例
当起诉离婚被告拒收传票怎么办
来源:于洪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4
浏览量:1009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有时候被告可能是不会配合的,即可能会拒收传票。那么在被告拒收传票的时候,原告和法院应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被告拒收传票的后果

在被告拒收传票的时候,法院是可以通过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传票的。在离婚案件诉讼中,如果有一方拒不到庭的,法院会依法传唤被告。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被告拒收传票,法院可能会以留置送达或者是公告送达的方式处理的。如果在审判的时候,被告还是拒不出庭,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还有更多关于被告拒收传票的处理方法,请看上文。

来源:找法网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以上内容由于洪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于洪律师咨询。
于洪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26好评数7
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133-0491-380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于洪
  • 执业律所: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2113*********39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朝阳
  • 咨询电话:
    133-0491-3801
  • 地  址:
    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