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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离婚律师费-资深周律师很专业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0-09-30 15:05  浏览量:1187

松江离婚律师费-资深周律师很专业,多年离婚律师实战经验,实力强,资深合伙人,大型律师事务所,非常好,值得信赖。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公司股权的分割纠纷。

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涉方在公司拥有有限公司的股份时,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

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书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对于名下的股票,约定折价款可以直接分割市场价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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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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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柱

周运柱 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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