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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能否加重刑期

作者:安芳 来源:网络 更新日期:2020-09-16 10:08 浏览量:2564

一、刑事再审能否加重刑期

1、法院系统自行决定再审的,包括终审法院决定再审或者上级法院决定提审的,司法实践中的判例显示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被害人认为被告人有罪却判无罪或者被告人量刑过轻,提出申诉,法院决定再审的,再审显然是可以改判被告人有罪或者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

3、被告人认为原审判决有罪错误或者量刑过重,提出申诉,法院决定再审的,再审不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目前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判例。

4、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决定再审的,这种情形要具体分析:

(1)如果检察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的量刑过轻,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决定再审的,再审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典型的案件是云南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李昌奎二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部分向云南省高院提出申诉,云南省检察院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云南省高院决定再审,再审改判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

(2)如果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被告人有罪错误或者对被告人的量刑过重,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决定再审的,再审不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再审的特点是怎样的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刑事诉讼中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法院仍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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