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虹谷律师亲办案例
多久不支付租金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来源:李虹谷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量:2190

  房东出租房屋的时候,会与租客签订租赁合同,这不光光是保护租客的权益同时也是在保护房东的权益。在租客不缴纳房主的时候,房东可以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去要求租客赔偿违约金。在长时间不缴纳房租的时候,房东有权回收房屋吗?以下就是我们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多久不支付租金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的相关知识。

  一、多久不支付租金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

  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

  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迁确有困难的,可以限期让其找房或腾出部分住房。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的房屋,租赁期内,该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允许。如房主住房困难,而房客又有条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内,承租人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三项: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以上内容由李虹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虹谷律师咨询。
李虹谷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752好评数3
  • 咨询解答快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东方广场A座1511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虹谷
  • 执业律所:
    四川府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5110*********97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四川
  •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东方广场A座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