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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履行完毕可否解除
来源:梅菊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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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合同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进行解除的,合同的解除是有很多的要求的,而且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解除的,只有符合解除条件的合同,才能解除。那么合同未履行完毕可否解除?

一、合同未履行完毕可否解除

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协商解除,也可以是法定的事由解除,如果是法定的解除那么必须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未履行完毕如果发现对方违约我们一般是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后仍有效的条款有哪些

合同终止,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

第一、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第二、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第三、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第四、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第五。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第六、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结算。

清理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估价和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进行清理的主体--比如某会计师事务所、某财产评估机构,清理的范围--比如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还是库存产成品,以及清理的方法--比如按照政府定价还是市场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理。

合同未履行完毕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我们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如果在选择协商解除不成功的情况下,法定解除则需要当事人在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的情况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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