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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究竟该怎么写(后附借条范本)
来源:王琪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8
浏览量:1154

引言:借贷,作为一个基本法律现象,普遍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而生活中的借贷一般不像商业行为那么正规,没有专业的借款合同,人们大抵只会写一张借条。而后续如果发生民事法律纠纷,借条将会是法官认定借款事实最核心的证据,是案件成败的关键。借条到底应该怎么写?花上5分钟,阅读本文,教你学会如何写借条。

注:本文主要针对小额度借款的借条书写,较大额度的借款还是建议应当使用专业的借款合同。

一、写借条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一)标题写借条,不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一字之差,两者的法律意义相差甚大。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效力不同

借条本身就证明借款关系存在,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打官司的时候你只要出示借条,就能证明张三借你的钱,就应该还钱。不需要证明张三为什么借你的钱,这就使所谓的借债还钱。

欠条是表明之前双方存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因为买卖订货而欠钱、因为加工定做而欠钱、因为承运而欠钱。也就是说,欠钱不是无缘无故的,必须有一个基础理由。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一定要向法官说明欠钱的理由,并举出证据佐证,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才能要回钱来。

2、诉讼时效不同:三年和二十年

借条的诉讼时效有两种,一种是约定了还款期限的,那么其诉讼时效就是从还款期限到期之日第二天开始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另外一种是不写还款期限的,不写还款期限理论上可以随时要求借款方返还借款,如果一直未要求还款,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在此期间要求借款方返还借款,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欠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就是从还款时间次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未注明还款时间,那就从写欠条那一天起计算,时效期间为三年。

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并出具条据:今收到(取到)李四现金XX万。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辩称:李四与其之间有其他经济往来,这张收条(取条)是双方其他往来款,并提供了双方之间在此之前的银行往来明细。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二)“今借”与“今借到”

“今借”与“今借到”属于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笔误陷阱,举一个例子。张三去借李四的钱,李四给张三出具了下面一张借条:

今借张三10万元整,XX年XX月XX日前归还,月息1分。——李四”

这句话很容易引起歧义。到底是张三借李四的钱呢,还是李四借张三的钱呢?这是一个问题,就这样,纠纷产生了。正确的写法应当是下面这样:

“今借到张三10万元整,XX年XX月XX日前归还,月息1分。——李四”

只加了一个字,效果完全不一样了。

(三)一定要写身份证号码

随着现今信息社会的发展,我们越来越可能同陌生人打交道。借给陌生人钱这种事在以前可能不太会发生,但是在现在则是非常有可能的。与陌生人发生借贷关系往来,一定要写身份证号码、住址,不要因为是朋友介绍就放松要求,因为你的朋友也有可能犯识人不明的错误。

借条上写上身份证号码,有两个好处:

第一,姓名可以作伪,但身份证号可以准确锁定一个人。 

有些借贷人会别有用心写自己的曾用名或小名,为后续的违约做准备,写上身份证号码可以完美避免这一点。

第二,知道了身份证号、住址,后续对方违约情况下,可以从容采取维权手段。

如果对方身份信息不明确,在采取诉讼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会造成极大的诉讼成本。

案例:经朋友王五介绍,2014年10月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双方未在借条上明确身份证,住址。一年后,由于张三经营不善,未能按期向李四还款。因李四不认识张三,而其朋友王五恰逢出国公干,李四寻人无果。于是李四准备向法院起诉,但因为无张三具体住址、身份信息,迟迟未能在法院立案。最后经过多方努力,在半年之后终于立案成功。但是由于身份地址不明确,法院无法送达,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又过了半年才完成送达程序。尽管最后李四获得胜诉,但时间也已到了两年之后。

(四)防小人不防君子的“借款用途”

大部分人会忽略借款用途的这个细节,这个条款主要是防小人不防君子的。部分借款人在借款时会隐瞒自身的借款用途,而实际使用借款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贩毒、吸毒、嫖娼、非法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而非法用途的借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这种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有很大可能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在借条中明确借款用途的必要性就在于此,这种情况下明确借款用途有两个好处:

第一,表明你对对方违法情况不知情

法不强人所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解释,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法律才明确不保护。而在借条上注明借款用途无疑是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有效方式,这起码表明你对对方违法犯罪活动是不知情的,有利于后续的维权行动。

第二,可以采用刑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方隐瞒资金用途借款的行为完全可以认定为以欺诈手段骗取借款,这种情况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我国刑法中的 。我方在得知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采用刑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借款金额要大小写

借条中应当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尤其注意不要遗漏大写金额的书写,因为小写金额因为是阿拉伯数字的缘故,极易被改动。而大写为繁体字,基本无法改动。

(六)现金?转账?写清楚

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借款的出借方式即可。小额的借款现金银行转账都可以,较大型的借款建议一定要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借款。如果是微信、支付宝转账也可以,注意要保存好相关记录即可。

(七)写明利率,不要口头约定

借条上应当写清利息的利率、偿还日期、期限以及付款方式。若想要利息,一定要在借条上写清利息。若借条上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没有约定利息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八)利率超过二分,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利率的约定,要注意我国法律最高支持年利率24%(月息2分)的利息约定,这里的年利率24%包含违约金、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在内,最终支付费用不得超过本金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借条范本

借条

为购买房屋,今借到李四(身份证号:123456xxxxxxxx7890,住址XX市XX街XX小区XX号)现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由李四卡号为XXXXX农业银行卡汇来}。借款利息为每月支付2000元,于201X年X月X日归还。立此为据。

借款人:张三

(身份证号:098765xxxxxx4321,

住址:XX市XX街XX小区XX号)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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