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法”
来源:廖旭东律师
发布时间:20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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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法”
作为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十多年,现在对法的认识,同刚入行时相比,已有很大的不同。
———“从法律武器到法律手段”
曾经将法律视为武器,律师的本职是握着正义的宝剑,维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
现在将法律视为解决纠纷的手段之一,且是在协商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最后采取的不得已的解决争端的手段。
_______“从锱珠必较到适当让步”
对权益的的保护,曾经要求权利必争, 锱珠必较.
现在讲究和谐,主张作出适当的让步, 放弃部分权益,
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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