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用人单位不需要经过劳动者同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更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现行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六种情形:
一、劳动者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首先,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试用期间提出,而非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间;其次,不符合录用条件是结合法律规定及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的知识技能、身体状况、思想状况;最后,需要有证据证明,这种证明需要结合岗位要求、客观评价。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首先,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的;其次,劳动者严重违反行为客观存在,严重的限度根据劳动法规定和用人单位内部章程确定;最后,解除劳动合同是根据章程处理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使用人单位财产遭受重大损害,这种损害可以是无形的损失,也可以是有形的损失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上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禁止兼职,但对于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义务。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情形中第一种情形,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违反意思自治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当然允许利益受损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是指曾经有过犯罪记录;也不是指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诸如案件正在侦查;而是指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被办案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最终认定其存在刑事责任的。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的、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这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