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公司企业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37-2222-1671

接听时间:08:00:00-24: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保定律师 > 竞秀区律师 > 孙术校律师 > 律师文集

河北省保定市孙术校律师解析——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作者:孙术校  更新时间 : 2020-08-14  浏览量:1225

一、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公司解散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消灭其法人资知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出现资不道抵债,而通过法定程序清偿财产、偿还债权而终止其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活动。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破产主要是出现在一些资不抵债的情况,到时候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偿还的版,而解散指的是还有一丝的希望。公司解散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为自愿解散,一为强制解散。

解散的条件有:1、公司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且股东决定不继续经营。2、全体股东协议终止经营,可以解散。3、出现了不能法定的继续经营的情况,如继续经营无法实现公司的目权的,经全体股东协商可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有何影响?

公司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由此可知,在我国,公司解散后,对公司产生如下影响:

(一)公司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二)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解散属于公司消灭法人资格的原因之一,但实践中也要满足了解散的条件之后,那么才有可能导致公司消灭法人资格。《公司法》中就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定的规定,但要注意只有清算完成后,那么才会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

以上内容由河北省保定市孙术校律师专业团队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以上内容由孙术校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孙术校律师咨询。

孙术校律师 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刑事案件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公司企业

手  机:137-2222-1671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