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私有财产价值提高,继承案件数明显增多。
近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雷某与被告草某继承纠纷案。雷某的父亲与草某系再婚夫妻,雷某父亲生前生育六个子女,其去世后房屋被征迁,获得60万元的补偿款。开庭前雷某担心草某将补偿款挪做他用,对该款申请了保全。庭审中雷某与草某情绪均很激动,雷某认为草某作为继母不应占有补偿款,而草某则认为其虽然与雷某的父亲系再婚,但该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在与雷某的父亲共同生活期间,对其悉心照料,生病后又照顾有加,补偿款应归其所有。在双方矛盾重重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耐心讲解关于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原告理解了被告照顾父亲的辛苦,被告也意识到不该占有补偿款,双方协商六个子女及被告各得一份,并且原告承诺会对被告尽赡养义务,对其养老送终。
尽管继承案件利益纷争较大,但大部分当事人之间都是有血缘、姻亲关系的家庭成员,以亲情伦理为基础进行调解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此类案件一旦处理不慎,可能影响到家庭成员之间原本和睦的亲属关系,甚至成为社会安定的严重隐患,因此妥善解决这类案件,对维护家庭和谐,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