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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来源:刘晓琴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量:6557

公司被收购的情况对该公司的员工来说可好可坏,一般情况员工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当然也有可能遇到公司被收购后就进行裁员的情况,那么这时候都是有经济补偿的,那么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者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被收购后,原来的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影响,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的义务,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影响的层面有哪些

  1、文化、管理的模式的变化

  公司的变更注定也会变更公司文化等,这时候可能就要去适应一种新的公司文化以及管理模式。

  2、管理层变换

  要改变公司的工作模式,领导是关键,所以收购公司必然会让自己的管理层员工代替收购公司的员工;作为下属,就不得不学会跟新的领导相处。

  3、薪酬、福利的变化

  在薪酬福利方面也意味着有所改变,两种可能:一种是现有的薪酬福利不变,一种是根据收购公司制定的新的薪酬福利来实行。

  三、相关法律规定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公司被收购,原有员工直接就变成新公司的员工,一般收购从法律上讲都是这样。如果要裁员,按照法律,根据工作年限,必须支付补偿给员工,收购协议签之前裁员,就原公司支付,签之后裁员,就新公司支付,不能不付,否则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基本这种情况仲裁都会支持员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被收购后,原来的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影响,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的义务,则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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