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甲基苯丙胺13972克被判死缓
作者:龙炳言 更新时间 : 2020-08-07 浏览量:517
2016年8月,被告人陈某某、玉某某、皮某共谋贩卖、运输毒品,由陈某某出资110万元,为主犯,皮某负责探路,玉某某联系提供毒品。在毒品交接中被抓获,现场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3972克,从房屋中查获毒品399克,合计13972克。作为陈某某的辩护人,本人发现涉案毒品尚未正式交易,符合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且陈某某认罪态度极好,尚未达到处以极刑的标准,提出了从轻的辩护意见并得到法院的认可。最终,陈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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