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1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继承股东资格并不等同于成为公司股东,成为公司股东还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
因继承成为公司股东的,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办理股权继承公证,然后联系公司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二种,如果公司不予配合,那么合法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后,再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