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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离婚怎么起诉

作者:冯喜国  更新时间 : 2020-08-04  浏览量:877

现在社会的婚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离婚率逐年攀升,这也使得二婚的概率大幅提升。二婚之后就会伴随着一些其他问题,比如如果二婚也要离婚该怎么起诉呢?是不是还和第一次离婚一样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领大家了解一下二婚离婚怎么起诉的相关问题。

  一、二婚离婚怎么起诉

  法律对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没有规定,这是由各法院根据本院情形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法律只对从立案之日起到审结的时间有相关的规定: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1、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放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哺乳期后的离婚子女抚养子女若已过哺乳期,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定,如双方经济经济能力、个人素质、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组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另外,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情形也应当纳入考量因素之中。

  3、已满10周岁子女抚养的问题若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从事与自己年龄相符的法律行为了,当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子女的决定对于法院确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将有较大的影响作用。

  三、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要弄清楚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弄清楚的是离婚的管辖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如下规定: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二婚离婚怎么起诉的相关规定。不过虽然说法律对此规定的很详细但是我们每一个人恐怕都不希望有一天走到离婚的地步。所以需要我们好好珍惜眼前人,好好的经营自己的婚姻。以上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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