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的普安籍女子何某某与前夫孙某某离婚后还居住在一起。他们的孩子主要由何某某照顾,但何某某无固定收入,孩子的抚养费大多由前夫孙某某负责。自从孙某某交新女友王某某后,何某某索要孩子生活费变得十分困难,孙某某说他没钱。在得知前夫将带着新女友外出旅游时,何某某心中的怨气更是难以平息。2019年11月21日上午,何某某从外地携带一把菜刀赶到兴义万峰林机场,将正准备乘机旅行的前夫女友王某某头部、背部、手臂、大腿等部位砍伤后,何某某被抓获。王某某伤情经黔西南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庭认为,万峰林机场是重要的公共场所,当时机场客流量大,来自不同地区的旅客众多。被告人何某某事先准备凶器尾随被害人进入飞机航站楼,挥刀砍伤被害人,其行为不仅对被害人身体造成巨大伤害,同时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引起他人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被告人何某某认罪认罚,法庭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事实及其量刑情节,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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