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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来源:赵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7
浏览量:979

  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纠纷,因此离婚诉讼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来进行。那么,起诉离婚对方什么时候收到传票?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费用?起诉离婚双方一定要到场吗?为了帮助大家解开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起诉离婚对方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最长是十二日,法院决定是否立案是七日,送达给被告的时间是五日,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三、起诉离婚双方一定要到场吗

  离婚诉讼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建议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庭审时双方一般均需到场,到法院起诉时不需要都到场,你本人或者委托律师去就行。

  双方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向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则上要本人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律师,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离婚起诉状和其他材料。起诉状、委托书、意见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协议离婚需要本人到场。

  以上就是关于起诉离婚对方什么时候收到传票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离婚当事人一方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决定是否起诉需要七天时间,法院决定起诉后将传票送达给被告最长需要5天时间,因此,被告最迟需要十二天才能收到法院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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