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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调解,你了解多少,一文读懂调解的法律知识

作者:陈纪豹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0-07-22 09:39 浏览量:1581

关于人民调解,你了解多少,一文读懂关于调解的法律知识

法律小课堂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调解,无论是工作中与所在公司的劳动纠纷、经商中与商业伙伴的商事纠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打架斗殴伤者的赔偿,都可以通过调解得到解决。但是我们理解的调解非常笼统,实践中也不知如何具体操作,其实调解是有法可依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已被国外效仿的重要法律制度。下面我们就分析调解的法律规定。

人民调解也叫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我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多种民间纠纷,但并不是说所有的纠纷都可以进行人民调解,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便不适用人民调解,如涉及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物权、知识产权确认、人身关系的都不适用人民调解。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当事人可以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那么问题来了,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如何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29条、30条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但是《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并未赋予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需要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方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司法确认要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的范围如果有以下情形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或不予受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2011年3月23日,法释〔2011〕5号)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二)确认身份关系的;(三)确认收养关系的;(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法释〔2015〕5号)第三百五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以上是人民调解的法律规定,除了人民调解以外,我国还有以下关于调解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第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关于调解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除了选择诉讼解决,也可以根据以上内容选择适合的调解制度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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