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都过了,下个假期要等中秋节和国庆节了,想想7月、8月、9月是不是很漫长。。。。。。打住,等等,你还有假期未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上文件的意思是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你就拥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的有10天,满20年的有15天。
幸福来的好突然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实践问题
1、我在之前一家单位工作了6年,休息一年后,在现在单位又工作了5年,我的带薪年休假应当计算几天?
2、公司过年的时候除了法定春节假期,多休了几天,我还能休带薪年休假么?
答:公司如果明确告知多出的假期属于带薪年休假,则不能主张,如未告知劳动者,则不属于带薪年休假,劳动者仍可主张。
3、公司说我们没申请就没有带薪年休假是否合理?
答:不合理,带薪年休假以用人单位主动安排和劳动者本人申请相结合,以用人单位安排为主;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劳动者年休假的,应当事先征得劳动者本人同意,此种同意应为明示的同意,不能将劳动者的“未申请”视为默示同意;年度内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由劳动者本人选择跨年度休年休假还是放弃休假。放弃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300%的劳动报酬(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4、主张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答:本问题有争议。
北京: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考虑年休假可以集中、分段和跨年度安排的特点,故劳动者每年未休带薪年休假应获得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时间从第二年的12月31日起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7年4月24日)。例:2019年离职,可以主张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带薪年休假工资。
江苏:劳动者因未休年休假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差额系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的法定补偿责任,该请求权的仲裁时效期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确定,从应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算。在此之前,若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则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次日起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带薪年休假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例:2019年离职,可以主张2018年、2019年的带薪年休假工资。
大连、山东等地基本与江苏处理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