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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协议书(双方)
来源:王丽娜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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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协议

甲方(转包方):                    身份证号:

乙方(接包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沈阳市XXXXX村北山的承包权及该地上的建筑物,有偿转让给乙方。

2、转包价格,总计人民币:XX佰万元整。

3、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支付甲方转包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该定金分3次付清,从2018XX日起至2018XX日至。第一笔应付X万元,于2018XX日之前支付与甲方,第二笔款项应付X万元,于2018XX日之前交付与甲方,第三笔款项应付X万元,于2018XX日之前支付与甲方。共计XXX万元,由甲方出具收据。

4、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乙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可以对甲方的楼房及庭院等地上物进行装修。

2)若乙方不能按双方协商的日期支付转包款,乙方所有投资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须无条件撤出。

3)乙方交付甲方的50万元系定金,若乙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定金款冲抵协议约定的总价款,若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付款,定金款归甲方所有,不返还给乙方。

6) 甲方需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完整性,并同时将该土地的相关手续交给乙方。

7) 乙方对上述土地享有自主经营权,因土地经营所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8) 转包期间的土地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转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9) 转包期间,乙方可以将上述土地再次转包,转包收益归乙方所有。 10)在本协议履行期内,若遇有关部门依法征地,土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5、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转包费,并赔偿乙方损失。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约,不得擅自变更 或解除协议,否则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 失),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30%的违约金。

6、其他约定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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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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