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律师亲办案例
婚姻关系中女性权利包括哪些
来源:丁嫣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量:431

一、婚姻关系中女性权利包括哪些(《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在婚姻关系中,女方享有的权利包括婚姻自由权、平等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独立姓名权、计划生育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十四条 【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二十条 【夫妻扶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二、怎样认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1、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确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

2、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

3、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传统的亲属法学将此作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分类之一。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丁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丁嫣律师咨询。
丁嫣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4873好评数99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18号佳兆业广场130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嫣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18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18号佳兆业广场1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