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犯罪(一)交通肇事,信用卡诈骗,寻衅滋事,职务侵占
作者:刘琬龙 更新时间 : 2020-07-12 浏览量:861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看似自由的生活,一不小心,你就可能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如果故意犯罪,受到惩罚应是罪有应得,但有些人是无心之失,结果无论是给自己还是给家人,打击都是致命的。对于哪些是犯罪,要做到心中有数。
下面每一种犯罪都会对应一批人群,有则改知,无则加勉。
一、交通肇事罪
这类涉及人群最大。
根据《刑法》及相关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因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如果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可构成共犯。
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这里就不再赘述。一旦出现可能犯罪的情况,一定要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的谅解,无论是从人道主义还是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肇事者态度消极,不予赔偿或少量赔偿,判实刑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规保生命。
二、信用卡诈骗罪
如今每人都有几张信用卡,大部分人在刷卡后都能及时还款,怕信用受损,但也有一部分人根本不以为然,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重点说一下,恶意透支信用卡,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以福建省量刑规定为例,信用卡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即可被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金额没达到上述标准,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三、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每一条下面都有具体规定,这里就不需要一一例举,只要按一般人认知,某种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不要去做就可以了。
可参考三个标准:一是多次,二是情节恶劣,三是严重后果,后二个主观性很强。
四、职务侵占罪
这类犯罪涉及的主要人员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即可构成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的规定,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福建省规定,如果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一)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三)多次职务侵占的。
近年来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宋喆案。2019年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