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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拆迁安排到另外的门店算是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邓悦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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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拆迁安排到另外的门店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算是劳动合同变更,如果此时员工表示不愿意到另外的门店的,则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劳动者自身提出解除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会不予以补偿。

具体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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