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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股权纠纷怎么办
来源:陈丹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07
浏览量:406

一、离婚股权纠纷怎么办

  1、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股权,进而确定配偶所占公司股权的份额。

  在查询公司股权时,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上输入配偶姓名,查询是否有以其名义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对配偶所处的公司,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根据该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没有股份及股份的比例。

  2、调查清除配偶所占份额后,确定该部分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3、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公司股权涉及到公司的经营,在分割公司股权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多种困难,特别是收集公司股权的证据时,由于个人能力的有限,很难轻易收集到公司股权的证据。更无法解决股权纠纷,因此,在收集公司股权证据时可以借助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一些个人无法收集的证据,也可以聘请律师进行收集,聘请律师的费用比公司股权要低得多,如果律师费比公司股权份额还要多,那就尽自己的力量去取得应得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股权转让手续费要多少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取得相对应股权,该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登记有股权的夫妻一方死亡后,配偶继承人该如何析产与继承股权。

  股权虽然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2、配偶与被继承人对共同财产析产完毕后的股权份额,配偶依据《公司法》及本指引的规定予以继承。

  三、离婚股权纠纷诉讼时效有规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离婚 股权分割诉讼时效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条文从表面观察,并不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的分配。但该司法解释第五条所体现的财产认定原则具有共通性,即财产本身的性质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废而改变:原属个人财产的,其财产及自然增值、孳息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原属共同财产的,其财产及自然增值、孳息也不应该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转化为个人财产;不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以其为基础在婚内产生的投资与经营收益,都应当作为共同财产;不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以其为基础在婚外产生的投资经营性收益,不应作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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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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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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