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8年3月,陈某与上海某生物科技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实际为加盟合同,合同期3年,加盟费178000元。合同签订后,陈某按照期限支付了款项,后来,陈某发现公司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于是找到公司要求退款,但公司称签订合同不退款,但可以转让合同,转让后,加盟费会按照转让金额全额退还给陈某,于是陈某信以为真,一直在等公司通知,没想到眨眼一年多时间快过去了。陈某找到公司想问有没有转让出去,没想到公司已经楼去人空,当时的负责人已经联系不上。
法律分析
那么,公司已经跑路,是不是意味着绝对拿不到钱了呢,经过查询,该公司注册资本有300万元,调取工商内档后发现,该公司股东没有实缴出资,也就是说,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有在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债务的责任,因此,如果要争取的话,还是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尽快起诉。
最后结果
最后经历了一审+执行+执行异议(追加股东)+执行异议之诉+再次执行的程序。历经1年零9个月后,公司股东终于支付了所欠加盟费。
PS:加盟纠纷涉及情况众多,本文仅供参考,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