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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举证
来源:刘晓琴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量:2454

我们知道,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难免会产生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是需要共同承担的,但万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人为了能有买房资格,会选择假离婚,也有人为了逃避债务选择假离婚,那么,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举证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举证

  1、询问申请执行人。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利害关系,对其提供的信息,执行人员应当慎重对待,结合其它信息综合分析。

  2、询问基层群众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是群众基层性组织,他们最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财产情况,且他们一般与被执行人无利害关系,提供的信息比较真实,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依靠力量。

  3、被执行人所在单位。

  4、被执行人的邻居。

  5、被执行人的亲友等等。

  二、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要承担责任吗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三、离婚债务可以一方负责吗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只要是合法的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中,写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由一方承担。但该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举证的相关内容,纸终归是包不住火的,假的就是假的,真像总有一天会露出水面,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举证方法有很多,包括询问申请执行人,询问基层群众,询问被执行人单位,询问被执行人邻居,询问被执行人亲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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