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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判刑及依据是什么
来源:赵云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量:419

在交通事故中,有的时候肇事方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有的时候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交通事故中,民事责任的比例要多一些,那么交通事故中民事赔偿责任有哪些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交通事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有哪些

  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 (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被盗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三、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

  从级别管辖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就是以上的几种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处理起来相对比较简单。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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