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亮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案件股权分割
来源:唐传亮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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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件涉及股权分割的,首先要分清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是个人财产呢?第一以婚前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是个人财产;第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也是个人财产,不过这需要首先理清是个人财产出资,如果不能举证证明,那么就会当做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需要特别提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夫妻财产约定。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分割又依股权性质分为一下几种。

第一、股份公司股权,可以按照市值或持有股份数量直接分割。但是不得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如董事、监事、高管任期内转让股权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等等。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首先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仍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另一方才可以取得公司股权,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行使优先购买权,也不同意转让,则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也可以取得股权。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就股权价款予以分割。

其次、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人民法院会判决股权归出资方,另一方取得相应的折价补偿

第三、合伙企业出资的分割,基本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第四、个人独资企业,一方主张经营的,评估后由取得企业的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都要求经营企业的,可以采取竞价方式,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都不同意取得企业的,可以解散该企业,清算后分割。

第五、夫妻公司,双方同意共同经营的,可以依法分割股权,都不同意经营的,公司解散,清算后分割剩余财产,一方同意经营的,另一方同意退出的,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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