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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医打了俩吊瓶小伙子丢了性命

作者:董修志  更新时间 : 2020-06-23  浏览量:734

乡医打了俩吊瓶  小伙子丢了性命

一、事件经过20034月份,在祖国的东北乍暖还寒,农村正是备耕的时节,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化肥、种子,修理农具等等。在某某县万某乡某某村某某屯有一户农家,男主人郑某礼,妻子王某凤,当年50多岁。两口子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郑某山,当年27岁已经结婚,并生有一个小男孩,郑某山与父母分家另过。二儿子郑某志已经结婚,在某省会城市饭店打工,老儿子郑某文还没有结婚,和父母在一起过。女儿已经出嫁。

就在这备耕的季节,农村人都起来的早,有一天上午4点多钟,大儿子郑某山到父母家,跟母亲说:我的嗓子有点痛,浑身不大的劲儿。父母对她说,过几天就要种地了,乘着现在不太忙,你得把身体好好调理调理,等到春耕大忙时节,你的病还不好,耽误种地,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呀。郑某山认为父母的话有道理,于是叫三弟郑某文到村卫生所去找大夫,请大夫到父母家来给他调理调理。

村卫生所在村委会所在地,离郑某礼家不到两华里,一袋烟的功夫郑某文就把乡医姜某某领到郑某礼家。此时是上午七点多钟。乡医姜某某先是给郑某山诊了诊脉,说没问题,打俩个吊瓶就好了。于是姜某某从往诊箱里拿出了两个生理盐水大药瓶,然后又拿出8个小的针剂药瓶,每个大药瓶配上4个小药瓶里的药,将8个小空瓶扔在了郑某礼家的地上。有的小空瓶里还有一些残留的药液没有吸干净。郑某山当即躺在父母的炕上,姜某某给郑某山静脉注射上了大药瓶。之后姜某某告诉郑某文第一瓶打完了,如何把第二瓶换上,随后背着往诊包走了。

当第一个吊瓶打完以后,只见郑某山双唇有些青紫,周身颤抖,觉得浑身发冷,家人给他盖上大厚被,他还说冷。家人见状不好,派郑某文赶紧去找姜某某,姜某某到郑家以后,又给郑某山诊脉,一边诊脉一边说,没问题,要想病好得快,就的用猛药。于是又给郑某山挂上了第二个吊瓶。透过吊瓶胶管中间的玻璃瓶,药液一滴一滴的流进郑某山的血管里,慢慢的,郑某山也不说冷了,消停了,好像是睡着了,药瓶里的药快流干了,弟弟郑某文发现哥哥没气了。郑某山死了!此时是上午10点多钟。

二、到县卫生局去告状

郑某礼到卫生局告状之前在某县城聘请了一位律师孙某,这个律师我和他还比较熟悉,到卫生局告状是孙律师出的主意,孙律师写的材料,郑某礼把姜某某打吊瓶时扔在地上残留药液的小空瓶提交给了卫生局,请求县卫生化验是什么药,县卫生局没有化验。县卫生局做出的决定是:姜某某医疗没有过错。接到县卫生局的决定以后,孙律师主动地向郑某礼辞去了代理。他跟郑某礼说,都在一个小小的县城,抬头不见,低头见,我要在弄下去,会得罪很多人。你还是到省城找一个律师吧,省城的律师和当地的官府人员不认识,能放开手脚。

三、接收案件。

郑某礼通过多方打听,到省城找到了我。找我那天,郑某礼和他的两个儿子到省城找到了我,他们从家到省城坐公共汽车,还得倒一遍车,当天晚上回不去了,并且第二天还得到律师事务所办手续。他们为了省下住旅店的钱,打算到火车站候车室呆一宿,我很同情他们,于是我就把他们爷仨留到我家住,吃住在我家。当天晚上,我向他们了解了详细情况,并详细的做了笔录。第二天到律师事务所办律师代理手续,我见他们很困难,只收了一千元的代理费。当把所有的手续办完了,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准备把他们三人拉到我家吃完中午饭,不至于饿着肚子回家。律师事务所在工业大厦五楼,我们四人下楼出门,我打了一辆出租轿车,当我们四人上了出租车后,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我打算以律师的名义出面,找姜大夫谈一谈,看双方能不能和解。但我没有在律师事务所开介绍信,于是我把我背的文件兜子放到车上,告诉他们仨在车上等着我。当我上到了五楼,正在开介绍信,只见他们爷仨也到律师事务所来了。于是我问他们我的兜子呢?他们说我们没在意呀!我的兜子被出租车司机拉跑了。我的兜子里装着我花1500多元买的诺基亚手机(那时有手机的人很少),还有我的律师证、身份证、300多元现金。

我接受案件时,郑某礼由于不服县卫生局的决定,县卫生局委托某某市医学做尸体解剖鉴定,死者的尸体已经拉到省城某待检的停尸房。

尸体解刨那一天,死者的父母带着死者穿的装老衣服,到了现场,我也到了现场。上午9点多钟,来了两位医学专家,其中有一位年纪比较大的老专家问:某某县卫生局来没来人,我们说:没看见。老专家说:某某县卫生局也他妈不像话!,他们委托的鉴定他们不来人,这是不作为呀!老专家翻了一下手中的材料说:这两种药(当时老专家说出了两种药的名字,现在我忘了是什么药名了)配伍在一起会产生剧烈的毒性。老专家又问:死者的皮肤是否青紫色?郑某礼回答:是。直率的老专家气愤的说:药物中毒,医疗事故!于是两位专家进了解剖室,进行尸体解剖。我和郑某礼等人在院内等着。郑某礼对我说,前年姜某某都治死一个了,死者家属四处告他,也没把他咋地,这回又轮到我儿子啦,他说着说着,眼泪从她的眼眶流了出来。听了郑某礼的话,我心里想,如果姜某某不接受教训,还用以前的那种药物配伍方法,说不定还会有人死在他的吊瓶之下,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而后某某市医学会根据《尸检报告》做出了《医疗事故鉴定书》:郑某山的死亡与姜某某医疗存在因果关系,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拉着儿子尸体上访告状。

尸体已经检验完了,父母给儿子穿好了装老衣服,准备儿子尸体拉回家乡下葬。运尸体需要钱吧,买棺材需要钱吧,没有钱,怎么办?把尸体从省城拉到死者的家乡需要经过某某县城,同时也经过姜某某卫生所的大门口。郑某礼先把儿子的尸体拉到县政府大院,上访告状。至于县政府是如何做了郑某礼的工作,他才把尸体拉走,详细情况我就不知道到了。当郑某礼把儿子尸体拉到姜某某大门口时,他把儿子的尸体放到了姜某某卫生所的院里。姜某某见这种情况,赶紧向乡派出所报案,乡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经过做双方的工作,姜某某“借给”了郑某礼5000元钱,郑某礼才把尸体拉走。对于上述情况,当时我都不知道,都是事后郑某礼告诉我的。

五、和解引出的一场闹剧。

前面我曾经交代过,我想从中为双方和解一下,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于是我与郑某礼约好了,到姜某某卫生所去跟他和解,由于路程的关系,我从省城出发,由于换车,还得步行15里地,我到郑某家吃完晚饭,天色已黑。于是我和郑某礼去姜某某卫生所。郑某礼的老儿子郑某文骑着死者生前的一辆破三轮摩托车,拉着我和郑某礼,后面还有郑某礼的亲属能有五六个人跟着。姜某某的卫生所,我和郑某礼到卫生所以后,其他人也都相继赶到了。姜某某的卫生所是五间大瓦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东边的两间是卧室和厨房。西边的三间是卫生所的诊疗室。我在诊疗室见到姜某某后,双方对面而坐,我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我把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给他看了一看,说明了我的来意。我说完以后,姜某某对我的态度非常不好,我没有责任,你们愿意到哪告就到哪去告。白道黑道我都奉陪.....。姜某某话音未落,我只见郑某礼等人相继都出去了,屋里就剩下我和姜某某了。不一会我就听外面的人有木棒子砸窗户玻璃,玻璃的破碎声哗啦哗啦的响,突然一块砖头打破玻璃窗飞到屋里来,姜某某见状赶紧往卧室里跑,等我醒过神来赶紧往外面跑,大声的对外面的人喊道:住手,砸人家窗户是犯法的!外面的人听我这么一喊,就都住手了。双方的和解就这样不欢而散了。

那时交通很不方便,没有公共汽车了,我还得在郑某礼家住下。晚上,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辗转反侧:在这一事件中我是没有过错的,公安机关也不会把我怎么样,很可能找我取笔录了解情况,但这也没有办法,摊上了就得面对。可郑某礼和其亲属,根据《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够处罚了。第二天早晨6点钟左右,我和郑某礼及其家人都起来了,在院子里唠嗑,只见来了三个警察,警察没有进院,站在院门口问,昨天晚上是谁骑的摩托车,郑某文说是我骑的,摩托车是谁的?借的。现在那里?还回去了。警察就问了这么几句话,也没有取笔录,就走了。第二天在返回省城公共汽车上,我还在想,这件事情不能这么简单就完结了。但事情往往出乎人的意料,后来我才知道,警察根本就没有想收拾郑家人。本来你姜某某已经治治死一个了,现在又治死一个,乡派出所是知道的。看来事出有因,谁是谁非,谁的责任大小,对于处理这类事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原则,警察心里有数。

六、向法院起诉。

那时候,在司法实践中,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是向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不经过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没有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有了某某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我就开始准备材料向某某县法院起诉了。我把起诉材料,证据都准备好了,起诉状中原告列了四个原告,都是死者郑某山的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起诉状请求赔偿的数额近五十万元。起诉状需要原告同意签字,又由于原告家离某某县新某乡法庭比较近,四十里左右。那时的交通很不方便,我用一天的时间是办不完的,于是我安排了行程。头一天我先到郑某礼家,把材料都准备齐全,由原告、原告的法定代理人都签上字,在郑某家住一宿,第二天到新某乡法庭立案。当时在某某县规定类似这样的案子不在县法院立案,到所在乡法庭立案。对于这些情况,我都是咨询好了,免得跑冤枉路。时间是过得快还是慢,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感觉,此时已经是2003年的严冬了。

从省城到郑某礼家,得先乘坐从省城到某县城的公共汽车,到县城以后,换乘从县城到万某乡的公共汽车。到万某乡以后,抄乡间小路还得步行15华里到郑某家。就在我去立案的前几天,数九隆冬下了几场大雪。我坐公共汽车到万某乡以后,我沿着在田地里人们往来踩出的小路沿东北方向行进。万某乡与郑某礼所在的村中间有一条南北走向的大沟,很宽很深,就是某某县有名的苇子沟,当我走到苇子沟的谷底,已经是正上晌了,我的路程才走出一半。登上苇子沟的对岸,一眼望去大地上都是白皑皑积雪,一眼望不到边。西北风像刮脸刀一般,吹在我的脸上,由于我没有想到农村的气温如此之低,我也没有戴手套,我把双手紧紧的插在袖管里,我把棉帽子下边的绳儿系紧,使自己的脸尽量的少裸露在外面,以避寒风的侵袭。我的眉毛鬓角上都沾满了白霜,面对北国风光,我根本就没有“银光素裹分外妖娆”的感觉。再往前走,到了一个屯子的旁边,我看见很多柳树,倒垂的枝条在西北风中摇曳,有的树上面落着黑色的乌鸦不时地发出嘎嘎的叫声。田野里一垛一垛的玉米秸秆,玉米秸秆垛旁的木桩上拴着老牛,老牛在啃食玉米秸秆。

过了这个屯子,再走一段路,就到了姜某某卫生所所在的村。到郑某礼家正好从卫生所的门前经过。我去和解的那天晚上,由于天色已黑,看不清卫生的大瓦房的样式。此次经过我看清了。五间大瓦房很气派,一个大院套。此时我心里想,欠债还钱,白道黑道在法律这条道上,那个也不好使。郑某礼向你索赔近五十万元,顶你的大院套大瓦房绰绰有余,说不定以后这个大院套就是郑某礼的呢!

到郑某礼家以后,我把所有的诉讼材料办理妥当,第二天早晨,我和郑某礼到法庭去立案。到新某法庭我俩得到公路边上去等公共汽车,公路边离郑某家能有七八里路。于是我俩上路了。这天早晨比昨天还冷,到了公路边,在等车时把我冻得直跺脚。郑某礼有办法。他到不远处的玉米秸秆垛,抱来了两大捆玉米秸秆,放在公路边,燃起了篝火,我俩在篝火旁取暖,前面是暖烘烘的篝火,背后是刺骨的西北风,这下我真是尝到了,“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的滋味。可算把公共汽车等来了,我俩上了车,40多分钟到了新某法庭。

当时县一级法院把几个乡镇分为一片,设一个法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家里都住在县城,每天早晨坐着法院的公车到法庭上班,晚上再坐公车回县城的家。我毫不夸张的说,很少有准时上下班的。(现在也有这种情况)我和郑某礼到法庭门口,法庭还没有开门,此时已经是中午了,我俩也来不及吃点饭,在法庭门口苦等,等到下午三点多钟,庭长回来了,进了法庭,我赶紧把材料交给法庭庭长,庭长接过材料看了一下说:奥,立案呀,内勤到县法院开会去了,今天办不了,改天再来吧。庭长的话使我目瞪口呆,无言以对。

我坐在返程西行的公共汽车上,透过车窗往前望去,雾霭拢罩着西边的残阳,引起了我无限的遐想......

七、报社记者采访与报道。

对于《某某市医学会司法鉴定书》姜某某不服,申请某某省医学会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与某某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是一样的。鉴定结论这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有一天我给某某晚报写了一篇文章。文章通过郑某礼的漫漫鉴定路,说明老百姓打官司难,难于上青天。有一天,该晚报的两名记者找到了我,跟我说,您反映的情况省医学会有了结论,报社才能报道,类似这样的事情没有省医学会的结论,报社是不敢碰的。对于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报社并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那个医生是如何把那个年轻人治死的。于是我领他俩到了郑某家进行采访,他俩到姜某某卫生所采访我没有去。此后该晚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是:“乡医打了俩吊瓶  小伙子丢了性命”。

八、法院的审理与调解。

医疗事故鉴定最后尘埃落定,我又去了一次某某法庭终于把案子立上了。听郑某礼跟我说,省医学会的鉴定出来以后,姜某某消停多了,碰见我主动的跟我说话,不但管我叫三叔,还管我媳妇叫三婶子。从郑某礼话里话外以及表情,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大夫能管顺着垄沟找豆包吃的庄稼人叫三叔,他感到很荣耀。

法院开庭时原告郑某礼、郑某礼的妻子还有我参加,被告姜某某参加。此时的姜某某可不是那天晚上和解的姜某某了,他装出一副忏悔的表情,说话低声下气。法庭在调解时,姜某某低声地对郑某礼夫妇说:三叔、三婶,你看我也没有钱,我东凑西凑,凑了一万元钱,请二老收下。法官认为姜某某态度很诚恳,并对我说,律师你与老郑两口子出去商量商量。我们三人出了法庭,在走廊商量起来。说实话如果换做我,你不是没有钱吗?我不把你的五间大瓦房弄过来我决不罢休。但我毕竟是代理人,我得听委托人的意见,我提醒郑某礼夫妇,他没有钱,他还有五件大瓦房呢。郑某某和我说:“董律师,你是不知道,五间大瓦房要弄到我手,我也不敢去住哇,我儿子已经没命了,弄不好我的命也得搭上”。

法院调解成功。姜某某赔偿郑某礼等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姜某某已经给付五千元,再给付一万元。法院向双方发了调解书。至此法院结案了,我的代理任务也“圆满”的完成了!

此文不敢有半点虚构。

                                     作者:董修志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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