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大量的民间借贷当事人是没有借条的。手中没有借条,当事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回欠款呢?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证人证言
如果当时在场的第三人、双方邀请的见证人能够出庭作证,如实陈述当时的事实,其陈述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录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录音的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应当强调合法取得的电话录音是有效的。当事人应该注意收集录音证据,如对双方的电话沟通进行录音。为了提高录音证据的证明效力,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被录音人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虽然在债务人不承认是其本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鉴定机构鉴定,但是为了降低诉讼成本,在通话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
第二,录音内容尽量完整反映债务的内容和借贷关系发生的经过、具体金额和欠款数额。
第三,录音过程中,态度和善,注意沟通技巧,确保对方陈述清楚事实且反映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存在债权人威胁、逼迫的情形。
第四,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第五,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第六,提交给法庭的录音证据需真实、完整,是未被剪辑、编辑、篡改过的录音原始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