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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导致楼下屋顶及地板受损,应当予以赔偿

作者:刘紫悦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0-05-28 10:30 浏览量:1556

案例要旨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价值的贬损、减少或完全灭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 楼上漏水导致楼下屋顶和地板损坏,楼上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家住房山区某小区的李大爷遇到了烦心事,楼上厕所渗水将自家屋顶和地板泡坏,找楼上协商赔偿不成,李大爷将楼上住户杨大爷告上法庭要求维修费和“污染费”,日前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大爷去年五月份为儿子结婚买了新房,正在忙着新房装修的事,可一天早晨李大爷刚刚打开房门,发现屋顶正在向下渗着水,房间里泛着一阵阵难闻的恶臭。李大爷立刻敲门到楼上的杨大爷家中,才发现通过两家房屋的下水道主管线被一地漏堵头堵塞,下水道管内的污水从杨大爷家卫生间地漏处溢出并漫延渗透到楼下李大爷家中,造成李大爷正在装修的新房屋顶和部分木地板损坏。

  新房被泡坏,李大爷气不打一处来,更为恼火的是,楼上杨大爷坚决不予赔偿。几次协商不成,李大爷将杨大爷告上法庭,要求杨大爷赔偿自己房屋维修费5800元,厕所污水渗漏的“污染费”5000元。

  被告杨大爷称自己对漏水情况不存在过错,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下水道发生堵塞,使得被告家卫生间地漏处溢出的污水漫延渗透到原告家中,致使原告李大爷家房屋受损,被告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过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合理裁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费人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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