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成律师亲办案例
出车祸后要不要先垫钱
来源:黄成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22
浏览量:1636

 一、出车祸后要不要先垫钱

  这个就要看事故的具体经过了,首先要看事故责任是不是双方的,这个事故中的双方是没办法确定的,只能是简单的判定,具体还是要交警来划分责任,在责任划分没有明确时,伤者可以自己拿钱看病,肇事的一方也可以适当的垫付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在责任没有划分前是不会垫付医药费的。何况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

  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了,就可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了,肇事方没钱的,可以找他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医药费。等伤者出院一块算账,或者等伤者治疗终结后一并处理。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如果肇事司机拖着不给钱的话,你们可以起诉肇事司机,并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后期治疗的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

  起诉的程序一般是:以被害人的名义写好起诉状(写清楚被告的名称及住址、要求对方赔偿的具体数额,并写清具体的事实与理由等)、准备被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被害人看病的病例、医药费单据、交通费单据、收入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证据,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法院一份,肇事司机一份,保险公司一份)交给事发地的法院立案庭,法院受理案件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被害人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能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于是可以得到双重的赔偿。

  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

  依照伤情应该能够构成伤残,赔偿上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不麻烦的,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一起起诉。

  如果被害人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

  可以先于对方和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1、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

  2、以肇事司机、车主及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3、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陪护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

  5、根据伤情,能构成伤残,如果构成伤残尚有伤残赔偿金。

  6、再则上下班途中受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建议申请认定工伤,交通事故的赔偿另行处理。

  三、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必备知识

  1、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事后报警的怎么办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程序规定》第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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