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从一只猴子说起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23日,美国第九巡回法院裁决认为,人类可以对侵害版权的行为提起诉讼,而动物不能拥有自己照片的版权。法院的这一裁决将为英国摄影师大卫·斯莱特和动物权益保护组织PETA之间的这场法律战画上一个句号。
该案件可追溯至2011年,斯莱特在拍摄过程中无意将相机放在地上,一只名为Naruto的黑猕猴居然用相机给自己拍下了几张照片。莱斯特随后将这组照片对外公布,引起轰动。
2015年,“善待动物组织”(PETA)代表Naruto向斯莱特提出诉讼,认为自拍照的版权及其所带来的收益都应该属于Naruto。后来PETA和斯莱特于2017年达成和解,斯莱特同意捐出照片盈利的25%,来保护当地黑冠猕猴的栖息地。
不过,美国第九巡回法院还是介入了这个案件。在这次判决中,法官卡洛斯·贝亚宣布:“对于一只猴子是否能够对人类、公司以侵犯版权的名义进行起诉并要求赔偿和停止侵权行为,我们必须做出判决。我们认为,这只猴子,乃至所有的动物,由于它们不是人类,因此根据版权法案规定缺乏法定地位。”
宋庙生律师点评: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这不是美国人闲的无聊没事找事,而是法治思维向社会深层次的发展。法乃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的进步,从讨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