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有些律师,对待当事人的案件敷衍了事,不负责任,认为方正是别人的案件,办好办坏都是别人的事,这些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他们的观点是狭隘和短小的,我认为只有具有把当事人的案件,当成自己的案件来做,才能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并且把自己的案件,自己朋友的案件放下的交给自己来做,才能有渊源不断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