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红军律师亲办案例
要把当事人的案件,当成自己的案件来做。
来源:申红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13
浏览量:741

在律师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有些律师,对待当事人的案件敷衍了事,不负责任,认为方正是别人的案件,办好办坏都是别人的事,这些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他们的观点是狭隘和短小的,我认为只有具有把当事人的案件,当成自己的案件来做,才能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并且把自己的案件,自己朋友的案件放下的交给自己来做,才能有渊源不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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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红军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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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柳岸方园写字楼5门307室通州法院东侧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申红军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天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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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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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柳岸方园写字楼5门307室通州法院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