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莉和大庆是大学同学,毕业后结婚生子。起初大庆在外地工作,小莉在老家带孩子。孩子大了,大庆把小莉接到同一个城市并给小莉找了个工作,孩子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看。由于工作性质大庆经常性出差不回家住,导致小莉与大庆见面一有不顺心的事儿两人就吵架。大庆下班回家听人说小莉在外面又找了个男朋友,还和自己孩子一起出去玩,大庆想来就生气。小莉回到家,两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从此双方不再联系,偶尔联系,也是说不到两句话就要吵。到后来,大庆也不回家住了,小莉搬家也没有告诉他。就向大庆说的,两人之间没有了感情,说话都懒得说一句,经过多次协商离婚也没谈妥。
过了不久,小莉向法院起诉离婚,大庆找到我,在向大庆询问情况后得知,小莉现在着急离婚。在他们协商离婚中,小莉多次给大庆写了补偿协议,双方离婚女方补偿男方10万元,我认识到这个协议可以作为一个谈判的条件。知道这个情况后,我提出以调解为主,调解不成,再开庭的建议,也得到了大庆的认可。
开庭当天,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我们先向法官说明情况,我们同意调解,同时向出具了双方私下协议离婚时,给大庆出具了协议书(不止一份)。同时向法官说明我们的调解建议。
调解时,女方态度恶劣,根本不能进行沟通。起初,女方不同意支付抚养费,我方表明提出支付抚养费的建议为了孩子的成长,我们也不会用于其他地方,这样打消对方的疑虑。同时拿出当初女方给男方签的多份协议书,女方知道,这次调解不成,判决离婚时间耗时长。
最后,女方全部同意我们的调解方案,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套房产,而且还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并由女方每月向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文中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