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是可能分到父母房产的,这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产代持
在一线城市,往往购房有“一套房”补助政策,很多购房者以父母名义买房,由自己出资购房,在房地产权簿上登记名义产权人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借名买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一份有效的房产代持协议,可以保障离婚时分割父母名下的房产,否则,很可能因为产权纠纷吃了大亏。那么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是签订好房屋代持合同。在合同中把双方地位、权利义务约定清楚,特别要约定好房屋权属的归属、产权过户时间及双方违约责任、承担责任方式、计算标准,并避免出现措辞不清、语焉不详的情形。二是保留好证据。实际出资人在购房时最好保证资金从自己处直接支付给出售方,并保留所有票据、权属凭证等书面证据,以防将来发生权属纠纷时举证困难。
二、房产出资
如果只是对父母的房产出资,能不能分割房产?一般情况下,出资按照赠与或者借款处理,但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时,可以直接获得房屋产权。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三、房屋继承
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不需要任何出资就可以在离婚时分割父母名下的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一方去世时,没有遗嘱明确写明,子女的配偶没有继承权,那么在离婚纠纷发生时,夫妻双方应当均分继承所得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