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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房产纠纷律师:解密房地产广告:十应当,九不得
来源:昶兴刑事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27
浏览量:432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广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房地产广告语变得越来越文艺、有内涵。其实,广告语以意境动人很大程度上是现行房地产广告法律规范愈加严格造成的。无锡房地产纠纷律师:不要小看房地产广告合规哦!

房地产广告合规的十“应当”和 九“不得”是什么?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与《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合规主要应做到如下要求,即“十个应当”和“九个不得”。

“十个应当”分别是:

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2.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3.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4.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5.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6.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7.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8.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9.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10.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九个不得”分别是: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6.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7.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8.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9.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房地产广告不合规会有哪些行政处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前四个“不得”的: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第五个、第九个“不得”的: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另外,不合规的房地产广告若符合被认定为要约的条件,开发商还可能存在民事法律风险。

房地产广告合规的建议:

1.选择专业的广告公司、团队进行广告内容设计制作与发布。在确定广告制作主体和发布主体前,应审查其被行政处罚、被诉的记录。

2.开发商应事先了解广告合规要求,选择广告用语时应注意符合相应要求,特别是注意避免绝对化用语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用语,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必须注明规划中或者建设中。

3.在广告发布前应当由公司法务或专业律师进行最后审查,把好最后一道关口,避免广告发布后造成公司损失。

针对房地产广告相关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和需要,欢迎联系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无锡房地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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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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