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威风律师亲办案例
单位没给交社保怎么办?
来源:赵威风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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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是农村户口在老家闲来无事到北京从事保安工作,但是公司没有为他缴纳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一开始老张并不在乎,后来得知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事,老张有些着急——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自己因缴纳社保未满15年而无法享受养老待遇了可怎么办?于是老张到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咨询看是否可以补缴,却被告知因为政策原因已经不能补缴。无奈之下老张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所在公司向老张支付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老张的诉讼请求。

        

      类似老张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经常存在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不给员工交社保,或者劳动者为增加收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不缴纳或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保费用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一、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劳动者就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进行维权的方式是否一样?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施行前后处理方式不一,是要分阶段来看的。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2011年7月1日之前的养老保险或者失业保险,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补缴,经补缴后,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在退休时可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而对于农业户口的劳动者,2011年7月1日之前的养老保险是不能补缴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赔偿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损失。


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2011年7月1日之前的社会保险费引发的纠纷,城镇户口的劳动者要求赔偿或补缴的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并告知其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解决;对于农业户口的劳动者同样的请求,人民法院则应当予以处理。在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费用,只要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的,不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能补缴,所以,2011年7月1日之后的劳动者上述赔偿或补缴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处理,并告知劳动者找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二、如果劳动者通过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能不能要求单位报销?


答:依据社保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劳动者通过第三方比如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的社保所、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或通过其他公司代为缴纳社会保险的,扰乱了社会保险管理秩序。由此产生的社会保险征收与缴纳之间的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法院会依法予以驳回。


三、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辞职的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呢?


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劳动者为增加收入,协商一致约定不缴纳或者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保费用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切莫为了贪图一时的钱财让自己失去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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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赵威风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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