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箭平律师亲办案例
婚姻法的“四个禁止”
来源:王箭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11
浏览量:502

婚姻法的“四个禁止”



 
   (1)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禁止重婚。

    (4)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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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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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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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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