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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案例:配制含马钱子碱的中药非法行医,导致士的宁中毒而死亡
来源:梁波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4
浏览量:187

【摘要】被告人喻某某在未取得相关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出租屋内长期配制中药并谋利。并前后两次为患有腰间盘突出症的患者徐某配制含有马钱子碱的中草药,导致徐某突然死亡。2019年1028日经审理认为,送检喝剩余药材中检出士的宁成分;鉴定意见认为徐某符合在患有冠心病的基础上,因士的宁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法院判决被告人喻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关键词】非法行医,马钱子碱,中草药,士的宁中毒,死亡

.司法案例

被告人喻某某在其租住的出租屋内长期为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员配制中药并谋利,经查实其未取得相关医生执业资格。徐某患有腰间盘突出症,经人介绍从喻某某处购买其配制的中药。201711月份,被告人喻某某在没有对患有腰间盘突出症的患者徐某进行身体检查及有无既往病史询问的情况下,前后两次为徐某配制中草药,徐某在服用该中草药期间于2017124日突然死亡。另查,徐某死亡之前除服用过该中草药,还曾服用过腰痛宁胶囊,腰痛宁胶囊中含有士的宁成分,该成分来源于马钱子药材。

2019年1028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喻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律师点评

公诉机关认为,认为喻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行医罪依法判处十年以上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死者系患冠心病基础上,因士的宁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死者生前既服用了被告人开具的中药,也服用了自行购买的腰痛宁胶囊,经鉴定送检喝剩余中草药与腰痛宁胶囊中均含有士的宁成分。本案不能排除徐某服用含有士的宁成分的腰痛宁胶囊与其直接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合理怀疑,故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徐某服用被告人配制的中草药,系其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

被告人喻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就诊人徐某服用被告人配制的中草药系导致其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故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喻某某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指控,本院不予支持。非法行医行为并非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可不认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但是,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难点解读

按照被告人供述,被告没有上过医学院,学医都是自学和靠悟性来学的。其实被告属于乡村医生,在2001年左右,被告在x县王某某卫生所登记过,当时把被告的名字登记后,就认可被告是乡村医生了。然后2009年时,被告和叶某合伙经营x诊所,平时都是被告和叶某一起坐诊。x诊所是叶某最先经营的,他有x县卫生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准许其在x县城开诊所。被告和叶某又是亲戚关系,2009年合伙一起经营x诊所。虽然被告没有中医师证,但被告是师徒学医的,而且悟性好,被告给很多人治病,都治好了。

按照证人提供的证言,证人的职业是一名中医医生,开自己的诊所,是从2008年左右认识的。喻其实也是学中医的,有时也会探讨一下医学方面的知识,有时也会来诊所玩。喻没有行医资格,是个赤脚医生,他的医术还是认同的,在聊天的过程中,也多次讲过,搞这个行业这么多年,怎么也没想法搞个证呢。喻行医很多年,喻在x给很多人看过病,而且治好了,还从没有出过这次所说的把人治死的情况。

依据鉴定意见,送检徐某血液中检出士的宁成分,含量为30.3ng/ml;送检徐某血液中检出马钱子碱成分,含量为4.8ng/ml;送检喝剩余药材中检出士的宁成分;所送腰痛宁胶囊中检出士的宁成分,含量为1.34mg/g。根据对送检死者徐某器官的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结合现有案情资料、辅助检验结果等综合分析,认为徐某符合在患有冠心病的基础上,因士的宁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xx区在全国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和x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未查到喻某某医疗机构医师执业和乡村医生注册信息。x县也没有查询到。

四.小结

被告人辩称,对被告人被指控非法行医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被告人被指控非法行医导致被害人死亡证据不充分,无法排除合理怀疑。1、无法排除受害人因服用腰痛宁胶囊导致死亡的可能;受害人当日服用了腰痛宁胶囊,腰痛宁胶囊含有士的宁和马钱子碱成分。2、控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所开中药是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被告人只符合司法解释5种情形的第一种即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情节并不严重,依法应在三年以下处罚。

【参考资料】1.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为患者从事拔牙镶牙等诊疗活动。2.医疗纠纷:行剖宫产手术,遗留纱布在患者腹腔,13年后被发现取出。3.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经营用于医学美容肉毒素和玻尿酸,触犯刑法。4.医疗案例:为病人缓解病情帮助恢复健康,属于诊疗活动需得到许可。

【作者声明】本文为真实司法裁判案例,仅供以案释法之学习交流。若有侵权之处烦请告知删除。文中隐去当事人名称、属地信息。插图无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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