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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卓法眼|结婚法律知识的十个问答
来源:陕西盛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量:146
      婚姻是人生大事,不管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了解结婚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极为重要。因此,为帮助大家理解,本律师团队将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识分批次以问答的方式梳理。本次本律师团体发布关于结婚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如下,仅供大家参考:

1、什么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结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实体要件:(1)双方自愿;(2)达到法定婚龄;(3)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程序要件: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3、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其中以上第(2)种情形是绝对无效的。
4、谁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5、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在程序上有什么特殊规定?(1)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例外;(2)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判决不得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可以上诉;(3)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得撤诉;(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5)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中,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6、被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该怎么办?受胁迫的一方可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7、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8、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是否影响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婚姻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而消除。
9、婚后夫妻之间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
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①使用自己的姓名;②自由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③相互继承遗产;④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⑤其他权利。(2)义务:①相互抚养的义务;②忠实义务;③其他义务。
10、夫妻之间忠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1)单纯性的“夫妻忠诚”的约定或者承诺,应当确认有效;(2)“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等涉及人身性质的约定因违法而无效;(3)违反忠诚义务产生的“损失费”、“赔偿款”等,应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予以确认;(4)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按照协议予以确认,对双方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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