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小强律师亲办案例
妥协的力量
来源:荆小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8
浏览量:282

    在律师圈里有个段子,说干律师一年没有了棱角、干三年没有了脾气、干三十年没有了头发,很少看见律师会给人一种锋芒毕露的感觉,大多数人都很刻意的将自己老道、成熟、沉稳的一面展现给别人,于是妥协、忍让成为了律师的专用词,对当事人妥协、对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忍让,甚至对法庭上的想对方也保持着克制的态度,似乎每个律师的性格都很温和,一般的情况不会惹怒他,可能是自己的性格的原因,也有可能自己在部队工作的时间太久了,至今为止我依然达不到大多数律师成熟境界,在开庭的时候和对方当事人拍过桌子、在调解的时候自己的声音可能整个审判楼都可以听得见、和法官也发生过激烈的辩论,因为我一直都坚信,律师只是一个职业,不能因为自己干了这个职业就把自己的本性改变了,慢慢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自己都不喜欢自己了,这样是得不偿失的,虽然如此,但是自从自己干了律师后,性格确实也有所改变,以前如果谁瞪我一眼,肯定要过去问明白,为什么瞪我,谁如果和我说话语气差一点,一定会和其一较高下,但是现在再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情况只是还以眼神的愤怒以表示自己的不满,一般不会再去发生正面激烈的冲突,但是仅限于此,如果再有进一步的侵犯,无论是谁,都要和你去摆摆道理、讲讲规矩。

  其实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自己干律师后性格也会发生改变,有时候感觉自己在很有道理的情况下,遭人白眼却没有还击,内心十分的委屈,但是这委屈自己也受了,为什么会这样,后来我想明白了,是因为“责任”,律师干的就是代理的活,说白了就是别人把自己的部分权利,交给你让你去行使,你做的一切都代表委托你的人,所以自己的事可以任性,但是对于委托人委托你的事不能任性,因为你任性的后果要让委托你的人承担,正因为如此,自己的性格也收敛很多,但是拳头收回来如果不是为了打出去更有力那就是懦夫,暂时的妥协、退让是为了最终的目标的实现。

就拿刑事案件来讲,侦查机关好像对律师都不怎么感冒,但是律师还是会三番五次的去跟侦查人员沟通案情、还是会为取保候审去做最大的努力,虽然每次去办案人员都很忙,和律师说的也不会很多,律师依然在努力着,因为你不去找办案人,办案人不会主动来找律师,你努力了不一定会有效果,但是不努力肯定没有效果,为了哪怕一丝的希望也要用尽全力去争取,案件到了检察院后,为了早日能够阅卷,几乎每天都会打电话预约阅卷,电话打得多了,工作人员自然会烦,有时也会有几句埋怨,但是律师一般都不会去较真,因为早日拿到卷宗材料才能早日了解案情,为以后的辩护打好基础,现在《刑诉法》修改后认罪认罚制度使刑事案件的关口前移,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按照认罪认罚程序走,案件的大致情况就可以定下来,所以在看完案件卷宗后,要和承办人及时沟通刑期,这个时候律师更是要不厌其烦的给案件承办人讲证据、讲法理、讲情理,检察官既要不厌其烦的听律师讲,自己也要讲量刑建议的合理性,最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还好,但是差距比较大的时候就会谈崩,如果谈不拢,那就要准备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其实向深处想想,这是职业不同、视角不同的原因,如果律师作为辩护人,只是一味的顺应公检法的思维,可能不会与其发生冲突,但是也失去了律师存在的价值,这样的律师虽然在表面上,与公检法机关的关系融洽,但是我相信,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心里是瞧不起这个律师的,到开庭的时刻,在这个案件中所有的妥协、退让就要立即划上句号,如果律师在庭审时还继续妥协,那就妄为律师,因为前期的退让就是为了最后的坚守,也是为了达到预定的辩护效果,所以在开庭时每个律师都会将其寸土必争、分毫不让的职业特性发挥的淋漓尽致,只为追求心中的正义,使案件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我想这就是妥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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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荆小强
  • 执业律所:
    河南先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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