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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如何处理
来源:湖南恳业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6
浏览量:620
 辞职是指劳动者自愿与企业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一般来说劳动者辞职之后企业都会把劳动者的工资进行结算,但是这只是对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是这样的,如果劳动者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如何处理
  首先要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这两个基本事实。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工资单或工资银行转账记录、同事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的工资数额。

  收集了充足的证据后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到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二、未签劳动合同是否给双倍工资
  具备劳动合同基本条款、能够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入职审批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不予支持。在案件审理中,应综合整体情况,将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规定进行目的解释,若用人单位具有书面订约行为外观,不具有不订立合同的内心意思,且劳动者存在找人代签可能的,可排除用人单位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适用。

  可归责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二倍工资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要求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不能主张二倍工资。

  人事负责人负有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在用人单位尽到诚实信用、谨慎注意义务的情况下,人事负责人因失职甚至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主张二倍工资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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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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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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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30*********72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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