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文律师亲办案例
(一)发生医疗事故后你第一步应当做什么? 看下文你就知道了!
来源:陈福文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06
浏览量:1287
医疗纠纷,你一定要知道这20个法律常识
(一)发生医疗损害、医疗事故后你第一步应当做什么? 看下文你就知道了!


1 我观摩过的一个医疗案件的庭审,法官先要双方提交病历,对病历进行质证,然后再委托司法鉴定。但是当被告医院提交出病历后,审判长问原告:你对被告医院所提交的病历真实性有什么疑问吗?假如你不认可对方医院提供的病历,那么我们就无法提交给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2 原告说:我对对方提出的病历真实性有疑问,我认为对方的病历可能经过了修改。法官说:那原告需要申请做一个病历真伪性的鉴定吗?如果要做病历真伪性的鉴定,那么这个过程可能要经过一年的时间,鉴定的费用由原告先支付,鉴定的风险由原告负担,假如经过鉴定后,医院提交的病历材料是真实的,那么鉴定费用就由原告负担。


3 原告想了想说:我认可对方医院提供的病历。于是,法官将病历材料进行封存,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移交司法鉴定机构。


4 在这个案件之中,其实原告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因为他自身也不知道对方提交的病历是否属实,所以他就只能对病历保持怀疑。但是如果他不认可对方提交的病历,那么法院就不会拿一份没有经过双方确认的病历材料去进行司法鉴定,而先要进行病历真伪性的鉴定,但是问题来了,对于病历真伪性的鉴定比较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鉴定费用,而这些风险都是由原告方来承担的,假如最后的结论是医院提供的病历是真实的,那么原告的损失就太大了,因此,原告最后只能认可了对方医院提供的病历。


5 关于这个情况,其实本来是可以避免的,究其原因还是原告在发生医疗损害之后没有第一时间去封存病历,因此导致对方医院提交的病历真伪性不明的状况,假如原告在发生医疗损害之后第一时间去封存病历,那么医院能去修改病历的机会就很小了,因此在发生医疗损害之后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去封存病历材料,避免病历被医院修改。


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材料。病历材料记录的这些内容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司法鉴定的时候通过病历材料可以判断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医院的过错参与度是多少。因此,通过以上的介绍,患者朋友们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一定要及时去封存病历,以免出现病历被篡改的情况,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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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福文
  • 执业律所: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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