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与建筑|图纸未被评审通过,设计公司不修改败诉
作者:郭世斌 更新时间 : 2020-02-26 浏览量:368
一、关键词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设计审批、返还设计费
二、裁判要旨
工程图纸未被专家评审通过,发包方要求设计公司针对专家出具的设计方案意见进行修改未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设计公司怠于履行修改义务,发包方提出解除合同于法有据,法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酌定设计公司返还发包方部分设计费。
三、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27日,A发包方将汽车金融中心设计图纸发包给B设计公司设计图纸,设计费用50万,合同第二条约定:“B设计公司将负责制作正式的方案设计审批文本,B设计公司将配合方案设计审批,补充设计审批所需的设计文件。B设计公司将配合方案设计审批,准备必要的方案设计补充修改文件,提供给业主,除非与审批的技术性要求有关,任何业主有关设计深入和优化的反馈意见,B设计公司将在下一任务阶段中加以完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A发包方向B设计公司支付设计费共计45万。B设计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未通过当地规划局专家评审,A发包方要求B设计公司修改,双方因修改设计产生的费用如何负担发生争议,截止2017年11月,B设计公司仍然怠于履行修改义务,A发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全部设计费用45万及利息,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四、法院裁判
法院判决B设计公司返还A发包方设计费20万元及利息,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五、律师点评
洛阳房地产与建筑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实践中,双方对某一项目达成一致意思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内容也应当对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分歧约定解决方案,本篇案例因当事人就因对设计图纸未通过专家评审再行修改产生的费用如何负担产生分歧,以至于最后发生诉讼。律师建议各位发生交易一定要对合同审查并设想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力争合同能够发挥最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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